今天的新聞有一條讓全台灣小職員們心懷感激
腦海中出現一片曙光的消息
就是馬總統希望在民國106年全面周休二日
跪拜~
但今天本診所卻發生了一件無敵蠢的奇聞
這件事對於我的人格與智慧造成無與倫比的汙辱
於是心中醞釀已久的專欄在不吐不快的憤慨情緒下射出了首發
希望彩虹橋另一端的管理先烈們能看到我臉上戰士的紋章(晚上要去看賽德克巴萊下集首映~)
話說本診所的休假制度是兩周工作84小時
因此周日是必休周六為排休
每個月會計會依據當月有幾個周末
核算出可以排幾個半天的休假
若當月為七個半天含以下...只可以排一個全天休假
若當月為八個半天就可以排兩個全天休假
以上...有沒有人有問題
應該是非常簡單易懂吧
很幸運的~因為本月跨越的周末較多
有8個半天的休假
因此依照規定可以排定兩個全天休假(就是把兩個半天排在同一天的上午和下午...這樣瞭吧)
就在各部門排定休假表上呈後
秘書捎來一個無法置信的消息
我們才高八斗博學多聞的院長
竟然將"兩個全天休假"解釋為全天就是一個上午休跟另一個下午休,但兩者不能排在同一天
幹~
那這些休假條文訂定的意義何在
請敏銳的網友們依照他的邏輯試想以下兩條休假規定還有啥價值
若當月為七個半天含以下...只可以排一個全天休假
若當月為八個半天就可以排兩個全天
真的是一整個草泥馬加草枝擺
如果依照他的大醫師邏輯
當月為七個半天含以下時...我必須排6個上休加1個下休
或是1個上休加6個下休
確保只有一個上休會跟一個下修組合在一起而當作一個全天休論(而且還都不能是同一天)
否則要是排了3個上休加4個下休...依照她的邏輯就會變成休了3個全天
各位大大
當老闆提出這種說詞
是不是真的有一種嚴重汙辱我們的智慧的感覺
請大家踴躍回應
揭發這些白癡老闆的惡行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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